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关于布置《行业协会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确保全行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提高全行业经济运行分析质量,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依据。我部将进一步理顺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渠道,规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子行业协会统计制度并将行业协会的统计工作直接纳入到我部的统计渠道,使各行业协会统计成为我部统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有效地发挥各级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
因此,自2003年7月1日起,建立我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统计季报制度》。现将有关《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统计季报制度》下发给你们,请各行业协会接到通知后,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领会《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统计季报制度》的各项任务,弄清各指标计算方法,尽快落实责任人,按照本《季报制度》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报,及时准确地反馈有关的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及其他统计资料,保证季报工作顺利完成。并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信息产业部经运司。
经运司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68208033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二OO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
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统计季报制度
一、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为各级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经济管理提供统计依据,依照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各行业协会工作的特点,特制定《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协会统计季报制度》。 (二)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信息产业部各部归口管理的各行业协会。 (三)本统计制表制度是信息产业部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份,是部对各行业协会的综合要求,各行业协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四)统计资料调查方法 各行业协会上报的有关综合报表,应包括本协会成员单位和行业相关的主要生产企业的统计数据。 (五)上报时间要求 上报时间为季度后15日前,各行业协会将本行业协会的汇总表连同行业分析资料一同报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 (六)行业协会电子信息产业季报制度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
表 名 |
报告期别 |
范 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电协统1表 |
电子信息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 |
季报 |
各行业协会成员及行业主要生产企业 |
各部归口管理行业协会 |
季后15日计算机传输 |
电协统2表 |
主要电子产品产销季报 |
季报 |
各行业协会成员及行业主要生产企业 |
各部归口管理行业协会 |
季后15日计算机传输 |
三、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填写报表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代码顺序、计算单位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变动。 (二)严格按照每张表的逻辑关系审核,凡有数据逻辑关系不符的一定要在上报时用文字说明。 (三)各项数字必须以相应的专业报表数字为依据,确保数字口径一致,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有关财务指标的数字出现负数,不得用红笔冲销,一律加填负数符“-”号。 (四)表中所列各种指标必须填报齐全,不得空缺不填,如资料不全,应尽量调查补充或根据已有的有关资料估算。如确实无法填写的,一律填“0”表示,不要划“×”或划“-”。 (五)各行业协会不得将复印(影印件)不清的报表上报信息产业部,以免数字模糊不清,造成差错。 (六)用汉字书写的内容要使用正规汉字或国务院历次公布的简化字,切勿使用错别字。 (七)为保证统计数字的质量和提供数字口径一致,各行业协会负责统计的机构或人员要严格认真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出。 (八)本表要求一律用钢笔填写,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不得采用其它数字填写,字迹要清楚整洁,要严格按部规定的报出日期、受表单位及报表的份数准确报送。
四、表式
电子信息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
制表部门:信息产业部 表 号: 电协统1表 2003年 季度
批准文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填报单位:
指标代码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本期累计 |
去年同期累计 |
101 |
企业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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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其中:亏损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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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其中:国有控股亏损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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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产品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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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其中:软件产品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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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系统集成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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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其中: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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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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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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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其中: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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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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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
亏损企业亏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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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亏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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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
税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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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
其中: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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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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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
工业增加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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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
其中: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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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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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
从业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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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主要产品产量、销售季报
制表部门:信息产业部 2003年 季度
表 号: 电协统2表 批准文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填报单位:
代码 |
项目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本期累计 |
去年同期 |
本期累计 |
去年同期 |
2020 |
移动通信手机 |
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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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
程控交换机(含移动) |
万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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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 |
移动基站 |
万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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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
电话单机 |
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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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 |
传真机 |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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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 |
电视机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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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 |
其中:彩色电视机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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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 |
其中:背投电视机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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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 |
组合音响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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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
激光视盘机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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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
录像机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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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 |
台式个人电脑 |
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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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
服务器 |
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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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 |
笔记本电脑 |
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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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
显示器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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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 |
监示器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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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
打印机 |
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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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
电子元件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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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 |
显像管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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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 |
其中:彩色显像管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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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 |
半导体分立器件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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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 |
集成电路 |
万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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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 |
其中:大规模集成电路 |
万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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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0 |
显像管玻壳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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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1 |
其中:彩色玻壳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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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协会电子信息产业报表指标解释 1、企业单位数:指纳入行业协会统计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信息企业单位个数。
2、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收入总额。对于内资企业来说,产品销售收入实际是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它与三资企业的产品销售净额的口径一致。因此,本指标内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收入”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三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净额”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3、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的收入,包括系统集成中的单独开具发票的软件部分。与硬件一同销售的软件,必须是在销售合同中单独列出,并单独开具发票的,方可计算软件产品收入。}
4、系统集成销售收入:指企业根据用户特定的需要,把相应的硬件、软件及相关的设备组成一个完整的应用系统所获得的收入。
5、利润总额: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反映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亏损以“-”号表示,本指标根据会计“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税金总额:包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两部分。(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本指标根据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的累计数填列。(2)本年应交增值税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7、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的余额,即总产出与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工业中间投入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两部分
中间物质投入: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外购的各种物质产品价值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用,包括外购的并在本期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其他实物产品及向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加工费、修理费、仓储费等。
中间劳务投入:指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对非物质生产部门支付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收入的一部分。包括利息支出、广告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差旅费等。
本期应交增值税: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8、从业人员数:是指在本单位各级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从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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