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半协[2009]036号
各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1月17日,发改高技[2009]2904号文,发布了2009年度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各公司接此通知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落实各项相关的优惠政策。
2009年度批准新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接到通知文件后,请将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费壹仟元整汇款到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汇款用途栏请注明企业认定费,汇款后请将汇票传真到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白洁小姐处,她将及时给你们开发票。传真:010-68208587,电话:010-68208564。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地 址:北京万寿路27号电子大厦0316室 电 话:010-68208564(张生文、白洁) 传 真:010-68208587 户 名: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工商银行公主坟支行 帐 号:0200004609014434066
附件:2009年度批准新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
1、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2、 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 3、 杭州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4、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 四川大雁微电子有限公司 6、 伟仕高(肇庆)半导体有限公司 7、 深圳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8、 诺得卡(上海)微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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