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等单位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的批复[CSIA]
 
 
关于委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等单位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8/1/20 1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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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部产【2004】414号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

  你们关于申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资格的请示(中半协[2003]34号、沪集协[2003]20号、京工促文[200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对报送材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实,认为你们已基本具备承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的条件。经研究,委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负责中国境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审查工作。

  希望你们本着全心全意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履行认定机构的职责,以保证国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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