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集成电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珠海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营业务应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工具研发、高端元器件等领域; 2.在珠海市民政部门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 3.在珠海市登记注册并开展集成电路领域研究、教学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通知》指出,本次2021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集成电路发展)项目共有8个专题方向,具体支持方向、标准和方式如下: (一)支持重大战略项目引进(专题1) 1.新引进生产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高端元器件等企业。对新引进总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产业化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 2.新引进高端研发类企业或先进特色工艺制程的芯片设计企业。对新引进总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其引进和研发先进技术实际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 本条重点引进和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以事后补贴方式支持,按照实际投资年度逐年补贴;特别重大项目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可采取事前直接补助方式支持。 (二)支持集成电路芯片MPW流片和工程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专题2) 1.支持集成电路芯片MPW流片。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 2.支持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对完成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50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三)支持EDA工具软件购买、租用和研发(专题3) 1.支持EDA工具软件购买。对购买EDA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其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2.支持EDA工具软件租用。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20万元。 3.支持EDA工具软件研发。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按照不超过EDA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 4.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 (四)支持测试验证(专题4) 对开展工程芯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专题5) 1.支持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对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2020年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支持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2020年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支持。 (六)支持并购高端项目(专题6) 对我市企业并购国外集成电路(含半导体)领域企业且并购规模达1亿元人民币,在其依法取得目标企业的资产100%所有权或管理控制权后(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51%),按照并购金额的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七)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专题7) 1.支持采购我市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或模组。对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的系统(整机)和终端企业,采购珠海市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或模组,按首次采购金额的4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2.支持采购或测试验证我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对集成电路制造、封测企业,采购或测试验证珠海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按首次采购金额的4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100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八)支持开展集成电路创新发展和政策创新前瞻性研究(专题8) 支持开展集成电路创新发展和政策创新前瞻性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开展集成电路创新发展和政策创新前瞻性研究,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环境。该类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采用事前直接补助方式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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